關於升藍軟件目錄
升藍軟件公司簡介
網站地圖-產品導航
關於升藍軟件公司
網站欄目簡介
公司聯繫地址(地圖)
升藍的主要客戶
站內搜索引擎
升藍招聘啟事
選擇升藍的理由
升藍的技術和優勢
主要軟件產品簡介目錄
OA 辦公自動化簡介
B2B 電子商務網站
ERP 企業資源管理
ERP業務流程圖
CRM 客戶關係管理
PMS 項目管理系統
OA辦公自動化系統
升藍軟件產品目錄
升藍PM項目管理系統簡介
升藍 OA 系統白皮書
升藍 OA 使用說明
KBS知識管理功能
按需求定制軟件產品
升藍CRM系統界面
電子政務辦公系統
升藍軟件解決方案目錄
解決方案系列資料
搜索引擎優化方案
知識管理系統方案
推薦的商業網站方案
公司內部網站方案
訂單管理系統(方案)
會員管理系統方案
OA日常辦公流程
網站常用模塊介紹
EIP企業門戶系統
電子政務介紹(方案)
OA辦公自動化系統
企業網站和信息平台
企業網站內容及配置
企業信息中心
主要服務項目簡介目錄
軟件和文檔資料下載
技術支持和服務目錄
OA辦公系統版本
主要服務項目簡介
代理規則和協議
成套開發報價表
網頁設計常用方案
在線試用版本說明
成套開發報價表
誠徵代理,共享輝煌
相關資料下載
電子商務網站系統
服務器整機租用
軟件開發和軟件工程
常見問題解答
|
|
代理規則和協議-代理合作協議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申請成為乙方的升藍軟件產品授權代理商,開展升藍軟件產品銷售與服務事宜,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 協議期限
- 合同自2005年 1月1日至2006年1月1 日止。
- 本合同除依法或依約定提前終止者,本合同於屆滿之日起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任一方需以書面通知對方重新協議簽訂新的代理商合同。
- 代理類型
- 代理類型:非獨家代理。
- 代理級別:代理商。
- 代理產品:升藍OA辦公自動化系列產品、升藍C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產品。
- 產品訂貨及價格
- 甲方承諾每年度銷售代理產品壹拾萬元以上,如果甲方未完成銷售額,乙方有權降低甲方的代理商級別,甚至取消甲方代理商資格。
- 第3.1條的金額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交易金額為準。
- 甲方作為乙方之代理商,應與乙方簽訂《代理商訂貨合同》,發送傳真到乙方,乙方得依其生產經營情況接受甲方部分或全部訂單,未經乙方表示接受的訂單對乙方不生效力。
- 乙方承諾在接受甲方訂單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發貨,收貨人為甲方。若雙方簽訂《代理商訂貨合同》中另有規定的,則以該合同為準。
-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取消任何已經發出之訂單。
- 乙方接受甲方訂單後,如甲方有債信惡化、不良或其它難以履約之虞時,乙方可以:(1)要求甲方提前付款;(2)停止一部分或全部出貨;(3)取消甲方訂單的一部分或全部。
- 乙方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發佈權及調整權,甲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
- 乙方在市場價格生效前一周,應通知甲方。
- 甲方進貨結算價為與乙方當時公佈的與甲方代理級別相適的結算價。
- 乙方負責協助向甲方所在市發貨,具體運輸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 付款條款
- 甲方在確認訂單後需立即將貨款電匯給乙方,並將電匯單據複印件傳真給乙方,甲方貨款到帳後乙方開始付貨。
- 甲方若付款逾期,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同時乙方可停止接受或解除甲方訂單。滯納金額按逾期貨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日計算,乙方將優先用甲方貨款、銷售折扣沖抵甲方滯納金,直至貨款結清為止,如有糾紛,雙方同意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當日(以款到帳為準)開具發票,經商務核銷後將甲方購貨發票以掛號信的方式寄出,甲方在收到掛號信當日通知乙方確認收到發票,否則乙方視甲方已經收到足額發票。
- 代理條款
- 甲方應集中銷售力量,採取合法有效方式,宣傳乙方產品及推廣應用。
- 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市場宣傳,在乙方的市場宣傳中會標注甲方的名稱及電話。甲方要根據當地市場情況進行市場宣傳,乙方給出的代理價中已經包含甲方進行市場宣傳的費用,甲方應將此費用用於市場宣傳。
- 如乙方產品存在的一切瑕疵或安全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對於任何客戶反映的問題,採取必要調查及相應處理措施,並將處理結果告之乙方,乙方將提供必要之協助。
- 甲方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義對外表示與乙方有合作關係或合資關係,亦不得有任何影響乙方商譽或致令第三人混淆之不當行為。
- 甲方不因本協議而成為乙方的員工、代表、或合資企業,不得代表乙方對外為任何法律行為或陳述。
- 甲方義務與責任
- 甲方應如實填寫《授權代理商登記表》,並向乙方提供本年度經工商部門年檢過的甲方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複印件。如有變更,請隨時提交書面變更說明及變更後的相關證件。
- 甲方因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所有人事、經營、銷售、稅收及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 甲方應建立營銷組織,努力拓展乙方產品之市場。
- 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甲方參加乙方為其代理商組織進行培訓方案,應自行承擔費用。
- 甲方不得私自拆開乙方的產品。
- 維護及服務
- 在產品維護期內,乙方承擔對甲方代理產品的維護責任。
-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成代理的乙方產品的維護。
- 產品已過維護期,或在維護期內需要乙方提供超出代理產品現有功能的維護或升級服務的,乙方將收取一定的維修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另定。
- 乙方承諾甲方所代理的產品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內免費為甲方提供升級工具,但具體升級事宜由甲方自行負責。
- 甲方代理之乙方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甲方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在一年保修期內,乙方可為甲方之客戶提供遠程登錄方式的售後服務支持。
- 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 乙方產品價格有變動時應向甲方提供最新產品報價單。
- 乙方視運作需要在全國或當地區媒體上刊登乙方產品的宣傳商情廣告。
- 乙方對代理商提供以下培訓和支持。
- 產品、技術、銷售、管理培訓。
- 銷售過程的市場支持、特定的售後服務支持。
- 遠程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 乙方將協助甲方處理有關乙方產品之售後服務。
- 甲方可就乙方代理政策的執行、落實等有關問題填寫投拆書,乙方收到投訴書後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 乙方每年會定期組織代理商參加的銷售培訓、售後服務培訓及產品培訓。
- 保密及知識產權
- 在甲乙雙方代理關係持續期間及協議終止後兩年內,雙方同意就得到的與雙方有關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產品價格、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清單、財務信息、技術秘密等。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密。
- 乙方保證委託甲方代理的產品享有自主知識產權,若因此產生糾紛,均有乙方負責解決。甲方的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有任何盜版,反編譯等侵犯知識產權,侵犯乙方權益的行為,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修改代理產品的任何部件和模塊,否則,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甲方在代理區域發現乙方的產品或其它權益受到不法侵犯,應及時通知乙方。
- 違約條款
-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所屬附件內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損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後10日內仍未實際履約者,利益受損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係,並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以解決糾紛。
- 協議的終止
- 如甲乙雙方在代理期內任何一方停業,本協議自動解除。
- 協議期滿,本協議自行終止。
- 協議期未滿,甲方因違約、資格考核未達標而被乙方取消代理商資格的,本協議自乙方公佈取消名單之日起自行終止。
- 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結算後終止本代理協議。
- 其它規定
-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
- 乙方未行使協議上對甲方的某項權利,不得視為乙方放棄該項權利或因此影響其它權利。
-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 任何因履行本協議產生之爭議或請求,應以和平友好之方式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達成合意而須提起訴訟者,則應以乙方所在地第一審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
- 本協議一式二份,二份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
乙方 |
深圳市升藍軟件開發有限公司 |
代表 |
|
代表 |
|
日期 |
|
日期 |
|
更新日期: 2005-08-15
標題: 代理規則和協議-代理合作協議 日期: 2005-08-15 標籤: 培訓代理合作協議, 產品代理規則, 媒體代理合作協議書, 媒體代理協議, 服裝產品代理合作協議書, 軟件合作代理協議, 產品代理 規則, 代理產品合作協議, 軟件代理合作協議書, 軟件代理規則, 軟件系統產品代理經銷商合作協議, 售後服務代理協議, 代理合作合同的訴訟管轄地, 知識產權代理 合作協議, 媒體代理合同, 軟件代理商合同 OA, 怎麼寫與代理商的合作協議, 代理的規則, 設計代理協議, 產品銷售代理合作協議 摘要: 代理規則和協議, 培訓代理合作協議, 客戶關係管理, 媒體代理協議, 商務, 系統, 軟件, 服裝產品代理合作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