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1
最近几天,民族品牌“娃哈哈”的掌门人宗庆后成为不少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倒不是他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动作,而是因为娃哈哈与达能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金枝欲孽”。 根据《经济参考报》4月初的报道,宗庆后称“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这个风光无限的民营企业家口中的圈套是什么呢?原来,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对于这一点,宗庆后忧心忡忡,“一旦得逞,中方将丧失对娃哈哈的绝对控股权”。 此新闻一出,舆论一片哗然。在不少人眼中,达能就是一个阴险毒辣的资本投机者,为了控制我们的民族品牌而不择手段。于是,在民族主义的大旗下,大家的肾上腺素分泌是异常旺盛,甚至有网友喊出将一切外资赶出中国的过激言论。然而,这一切真的是如宗庆后所说的“圈套”吗?按照目前公开的报道,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共同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在内的产品。当时,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加起来占51%。 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在取得控股地位之后,达能方面提出要将“娃哈哈”这个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而且与宗庆后达成了协议。在这份协议中规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简单地说,就是宗庆后的娃哈哈集团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 很明显,这是达能作为控股方为保障自身利益而提出的要求。如果站在达能的角度看,这并非是杞人忧天,而是具有一定的先见之明。在合资发生之后,宗庆后与达能在诸多投资战略上产生分歧,但是由于达能控股,很多时候宗庆后和他的娃哈哈集团不得不做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娃哈哈集团由员工集资成立了另外的公司,采取自己的经营方针并照常使用“娃哈哈”品牌。 这也就是前文所提到的“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如此一来,达能当然不能任宗庆后玩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小聪明,面对这每年10多亿元的利润,他们自然希望能得到相应的分红,于是提出收购方案。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相信大家应该能清楚地看出,所谓的“圈套”之类完全是企业资本运营的博弈,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范畴。要不然,精明如宗庆后者当初为何欣然在协议上签下他的大名呢?即使是不少人认为达能的“低价强购”方案,也并非宗庆后所说的那么不讲道理。按照一般企业的情况,总资产里面一般说有50%是负债,也就是说净资产大约是28亿。 达能方面喊价40亿元购买非合资公司51%股份,虽然不能说高,但是也不会那么不合理。再者说回来,宗庆后不满这个价格完全可以提价。毕竟讨价还价是做生意不可缺少的过程。宗庆后在媒体上如此高调地发表看法,并大张民族企业大旗,实际上也不过是他要价的一种手段,试图借舆论来给达能方面施压,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利益。他与达能的拳来脚往就像是后宫里的勾心斗角一样,暗地里的目的总是不方便那么直接告人的。 可惜的是,国人总是将情绪代入其中,并联想到达能入主之后乐百氏的下场,担心所剩无几的国产品牌“娃哈哈”也遭到同样下场。不能说这样的担忧完全就是杞人忧天,但是仅仅从民族感情出发也于事无补。毕竟现在是一个凡事讲究法制的社会,既然有商业合同及相关法律,自然要按照这个游戏规则进行。这不,连商务部也在12日对此事件发表中立态度,称中国已出台了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商务部将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既要增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信心,同时也会按照规定保护中国企业的权利。 至于这出好戏最后会向何处发展,我们这些消费者不如早点搬个椅子过来,静观其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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