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6
:记者今天从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我市从今年起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利用5年时间消灭农村集镇空置宅基地、闲基地,基本完成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将全市农村建设用地集约程度提高25%以上。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中,对拟整理为耕地的地块,经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实施。项目立项中,要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求,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新建占用耕地,并与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相符合。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和搬迁以及安置方案、土地权属的调整方案,要征求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相关协议。 项目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互换使用必须纳入方案统一审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完成经组织验收后,整理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集中管理,主要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项目用地以及农民居民集中建设。 农村建设用地实行项目管理(3.7):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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