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连续抽样法(Successive Sampling Method) 连续抽样法: 什么是连续抽样法连续性抽样法又称“连续性抽查法”,是固定样本规模抽样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连续性抽样法主要特点体现在,通过边抽样检查边评价样本来减少抽查的工作量与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对预计错误率较低的总体进行检查。采用固定样本抽样,若估计的总体错误率高于实际水平,其结果是抽查了过多的样本,降低了稽查工作效率,连续性抽样法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连续性抽样法中,稽查人员从预计错误率为零开始,根据“连续抽样决策表”进行样本的抽检和判断,直到作出确定的抽查结论。 连续抽样法: 连续抽样法的应用假设某稽查人员准备对材料领用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确定的抽样结论可靠程度为95%、错误率上限为4%,可以依据“连续抽样决策表”开展工作。 连续抽样决策表:
首先,稽查人员抽取初始样本75个,检查中若没有发现任何错误,可以作出认为被审查的内部控制基本上是健全的、可以信赖的;若检查中发现了1个或者1 个以上的错误,稽查人员则应根据发现错误个数确定需要增抽的样本规模。假设初始样本检查发现了2个错误,在“连续抽样决策表”中,“停止抽样”栏内累计样本错误数为2时要求的样本规模为160,用它减去已抽检的75个初始样本,需要增抽的样本为85个。下一步工作,是稽查人员选取和检查增加的样本。若没有发现新的错误,可以对被审查总体形成一个肯定的结论;若发现了新的错误,稽查人员则要根据样本错误数,再一次确定要求的样本规模及增抽的样本数量,进行进一步检查。 如果经过若干次样本的增抽与检查,始终由于错误较多而仍然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说明总体错误率可能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采用固定样本规模抽查法确定需要的样本规模。具体做法是:按照原定的抽样结论可靠程度、错误率上限,以已抽样本的错误率为预计的总体错误率查表确定需要的样本。在实际总体错误率较高时,采用连续性抽样法是不恰当的,它往往需要多次增抽样本方能得到确切的结论,从而增加了样本选取检查的工作量和相应的组织工作难度。连续性抽样法的基本假定是总体错误率水平很低,样本检查中发现较多的错误只是偶然的,当这种基本假定被推翻以后,就没有理由继续使用连续性抽样法。 连续性抽样的一项基本工作,是编制“连续抽样决策表”。它是根据固定样本规模抽样法中“样本结果评价表”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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